20世纪90年代之前,“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治污思路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进入21世纪,这种老旧治污思路的局限性不断显现: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第一主体的排污单位和参与治理的第二主体环保部门,由于其技术水平、治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二者治污的效率和效果都非常有限。
作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一条新思路,第三方治理是多年来被实践检验的、能够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效率、获得多赢效果的一种市场化模式,揭示了环境污染问题的经济性根源——需要用市场经济手段兼顾行政手段,一起来解决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
以第三方治理模式为核心的环境服务业是环保产业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不仅有利于实现污染专业化、多元化治理,还有利于保持环境质量稳定、防范环境风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落幕之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上海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当其时。
其实,上海的环保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涉足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至2014年底,上海市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产业产值已超过50亿,占上海市工业和市政环保投入总额的20%。预计到2017年,上海市环境基础设施第三方建设和运行领域的产业规模将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
从环保投入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府资金投入主要体现在污染源防治和环保设施运转方面。从图1可以看出,上海在污染源防治和环保设施运转方面的两项资金支出占到总环保投资的42.8%。
“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在污染源防治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环保设施运转费支出也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因此也培育了一大批专业化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其治污技术与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除了资金投入,上海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推行离不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这些扶持政策对规范第三方治污企业行为、培育第三方治污市场,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二五”期间,国家为规范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市场,于2011年修订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废止),并印发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等8项标准规范。之后,在制定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分别将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和节能服务业培育工程,列为“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同时,环保部制定的《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环保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和重点领域。
2013年,环保部制定《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将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作为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并在财政、融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同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所需要的思想转变和具体政策措施。
至2014年,我国环保服务业试点全面展开,为上海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之后,国务院制订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2015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政策制定,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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