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港口节能技术改造中的应用推广材料”
——交通部节能减排专家工作组
一、概况 日照港位于中国海岸线中部,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枢纽港之一,也是国家散货运输南部大通道的主要出海口,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2003年5月,日照港与岚山港联合重组成立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拥有石臼、岚山两大港区,34个生产性泊位,年核定通过能力8000万吨,总资产170多亿元。日照港的战略定位,是以煤炭、矿石、油品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其它件杂货运输的现代化、综合性主枢纽港。2006年,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1007万吨,历史性地突破亿吨大关,成为全国第九个亿吨大港。 日照港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十五”期间,日照港的吞吐量年均增长率为27%,而综合能耗的年均增幅为19%。2006年,全港综合能源消耗总量达到8.6万标准煤,能源成本已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7.9%。 由于日照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港口建设投入大、固定成本增长快,能源成本不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港口的发展。同时由于国家要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要求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接受的措施,合理地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为此日照港集团公司不断加大节能及节水技术改造的力度,有计划的实施了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十五”期间完成多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如废水除尘及间歇开泵节能方法、配电系统技术改造、翻车机定位车技术改进、集装箱场桥加装辅助发电机、供暖管线技术改造、太阳能与锅炉联集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采用节能新光源及灯具、皮带机启动后自动减载运行等。 在投资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同时,日照港注重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节能管理工作领域的先进理念、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推广应用。2006年以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在项目运作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
二、项目原理 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一种以实施节能项目取得的节能收益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费用的筹资方式。这种节能筹资方式允许企业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通过共同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达到双赢。 企业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由节能服务商预先向企业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在节能改造之后,企业可利用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技术改造的成本。合同期后,企业将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 30多年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北美、欧洲等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展起来。这种新型的模式一经出现,由于其灵活性、实用性,便迅速地推广开来。1998年12月,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正式运行,将该模式引入我国,通过实践表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前景。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出台,明确将“加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作为建立我国节能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 合同能源管理根据企业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日照港采用的是节能效益分享型,用项目前三年的节能效益来支付节能技术改造和服务成本。其基本的流程如图1所示。 从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方式可以看出,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与我国传统的节能项目运作模式有根本性的区别。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项目具有以下优点:节能技术服务商为企业承担节能项目的全部风险(经济和技术风险),企业有效规避了新节能技术本身的风险性。而利用节能获得的收益来支付项目成本,大大缓解了企业节能资金的压力。与此同时,节能技术服务商则可通过此种模式促进自身产品技术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前占领市场份额。

图1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图
三、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要 2006年9月,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首先在第三港务公司开始试点,选择该公司场地照明节电改造项目,按照EMC模式拟订协议书,向有关厂家进行招标。该项目共改造高杆灯45座,总功率达592kW,占该公司高杆灯总容量的89%。合同主要包括如下三方: 甲方:日照港第三港务公司 乙方:设备供应及施工方 丙方:日照港(集团)公司科研检测中心 在协议中明确:第三港务公司为节电改造项目的业主和协议期满后资产接收方,节能企业为项目的实施者和协议规定期限内的节能收益方,项目牵头的集团科研检测中心作为第三方,负责项目的监督实施与节电指标的测试。 该项目通过调整功率、无功补偿和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了电能消耗,延长了灯具使用寿命。安装运行以来,节电器使用正常,经三次现场实测,节电率达到25%,预计年可节约电费40余万元。在此基础上,2006年底又在第一港务公司推广实施了该模式,共改造高标灯6座,总功率49kW,同样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果。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典型工程——第三港务公司堆场高杆灯照明系统改造工程介绍如下。 (二)具体内容 1、项目实施范围 此工程主要是针对45根高杆灯进行节能工作的改造,其分别为:4杆10盏、15杆12盏(19台RLT型3相20kVA),14杆12盏(2台RLT型3相132kVA)和3杆20盏(3台RLT型3相46kVA),9杆18盏(9台RLT型3相33kVA),共33台节能设备。高杆灯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场地照明系统配置节电器实施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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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照明灯具名称
(项目实施的范围)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台功率
(kW) |
总功率(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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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4#、8#高杆灯 |
10盏 |
4 |
1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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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2#、16#、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高杆灯 |
12盏 |
29 |
12 |
348 |
|
3 |
17#、18#、19#、20#、21#、22#、23#、24#、25#高杆灯 |
18盏 |
9 |
18 |
162 |
|
4 |
7#、9#、11#高杆灯 |
20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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